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

[資訊分享] 天價的 iPad 名稱

專利權及商標的相關法令,原意應該是要保護原創作者或公司不受到抄襲及惡意註冊商標或名稱,但搞到最後,反而成為大公司打擊異己、或向大公司敲詐勒索大筆金錢的工具,而不是真的用來鼓勵發展創作的利器。

Apple拿專利去告Samsung及HTC等Android手機廠商,除了面臨自己也被人拿專利告的狀況,最近受到囑目的是 iPad 的名稱在大陸的商標權,單一個iPad名稱居然可以被求償至上百億金額的程度。

不得先說,搶到大公司要的主力產品名稱,這機率實在像中樂透頭獎。

像熱門的任天堂Wii遊樂器,本來都是博優代理的,結果展碁因為曾註冊過Wii這個名稱,搶到了台灣代理權的門票。

而 iPad 這名稱,據新聞報導,最早是在2000年由一家台灣的唯冠科技(Proview)註冊中國及台灣的 iPad名稱,雖然在2006年透過第三家公司花了5萬多美金向台灣的唯冠購得 iPad 名稱,但卻不包含在中國的 iPad 名稱。

台灣唯冠當初願意拿幾萬美金出讓,可能是不曉得Apple要拿來做平版的名稱,但怪就怪Apple沒有確認到有取得中國的 iPad 名稱註冊,或者當時中國市場不夠大,所以漏了這一環。

也只能說Apple危機處理不佳或誤判情勢,本來要拿更多錢(四千萬美金)擺平,但沒喬好後,又想等唯冠科技因為經營不善而破產時,可以用拍賣的方式取得 iPad 名稱。

但債權銀行們不是笨蛋,竟然全力支持唯冠,因為只有藉由跟Apple敲詐到更多錢,才有辦法償付清唯冠的債務(約 1.8億美金,折新台幣54億元)。

所以結果是,Apple的算盤打錯了,不僅中國官方開始要求禁售及祭出天價罰金(據聞北京一地就罰了人民幣2.4億元),還可能被唯冠要求 16億美金 (折新台幣 480億元、人民幣達百億元)的賠償。

唯冠對於 iPad 只擁有註冊名稱,但對現在Apple的iPad產品並無任何直接啟發或影響,結果卻得用可能要拿 16億美金 的代價,才能換得在大陸可以用 iPad 名稱販售。

這聽起來實在離譜。

一般預估,如果Apple評估在大陸市場不值得拿那麼多錢去換一個商標名稱,那麼也許就會變成全世界叫 iPad 的產品,到了大陸另取他名。如果他覺得值得,那麼恭喜唯冠中頭彩了。(如果賈伯斯還在世的話,我賭他不管花再多錢都要買下來)

這整件事,真正受益的對象,只有快倒閉的唯冠、唯冠的債權銀行、中國官方(收罰金)、及律師們,而受害最大的還不是Apple,而是Apple把賠償金轉移到消費者身上,不是拿利潤來做更好產品的研發及創新。

花那麼多錢及時間,打這種官司,這現象並不是身為科技人想看到的進步,著實感到可悲。

參考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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