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消息時,我個人的第一時間的想法是Google下這一步棋的原因,簡單說是以下二點。
- Google可以擁有自己專屬的手機硬體部門,不像以前連開發官方的Nexus手機,都得請HTC或Samsung這些廠商幫忙,也擁有更多可掌控的籌碼在硬體設計上。
- 在手機專利權戰爭,Google目前明顯落於下風,在搶奪北電的專利戰又敗於微軟、蘋果等聯軍,而在手機經營已久的Motorola應有不少專利可以當彈藥,我想這一點才是Google勇下決定的主因。
我個人感覺是Google這招算下的很不錯,因為過去曾經風光一時的Motorola,也面臨到在市場競爭不利,這對兩家互有需求,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類似Microsoft及Nokia的結盟關係。
今早有更多消息及新聞,不過其他評論的連結大概也跟我的初步看法類似,都是認為Google在掌握手機硬體及專利權上有比較多的考量,有興趣可以參考以下連結。
另外,蘋果(不是賈布斯的那顆咬一口的蘋果)的動新聞做了一則這消息的動畫,有些梗蠻有趣,有興趣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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