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資訊分享] 軟體付費App七日無償退費要求的結果

最近台北市因為北北基聯測及分發的問題,引起很大的民怨,影響很多考生的權益,造成很多考生分發不公平,一開始台北市政府還嘴硬說是技術問題,想硬叫考生及父母吞下這口氣,但眼見民怨難平,最後出來道歉又說要補救,不管怎麼補救,錯誤造成了,而這也反應出官員的官僚心態。

不單是這件事,其實在之前鬧的很大的因為台北市要求Google提供七天鑑賞期,而Google不同意且暫時將付費程式下架,台北市硬要出頭,不瞭解Appl軟體的生態,硬是拿個法條先罰Google一百萬,最扯的是一開始的事主並不是Goggle,Google的作法雖然不好,但北市不承認自己的認知有問題,最後把全台灣的使用者都拖下水,這件事的處理態度不就跟北北基的問題很像嗎。


前幾天Apple及Google都回應了之前北市政府要求App軟體下載要有七天鑑賞期的作法,令人意外的是Apple同意北政府的要求,為台灣首創了可以在七天內無償退費的條例,而Google在期限到時,還是說明不同意七天內無償退費的做法。

但台北市的作法,兩家大公司的決定,事實果真是像眼前看到的狀況嗎?

先來講講Apple,除了原來的條約,另外為台灣的市場首創了可以在七天內無償退費的機制,Apple對台北市的要求表達善意,這一點不是不能肯定。

不過,Apple在條例中寫到,使用者必須在七天內,先刪除自己在itunes已下載程式的備份後,在期限內才可以申請無償退費。(我是很懷疑那些對電腦不是那麼熟的使用者,真的知道怎麼先前後退嗎?)

而如果已經做過一次無償退費,條約也寫到以後不可以對這一款軟體再付費下載。

意思就是說,假如你買了某款App軟體,因為七天內不滿意就去退費,給你退成功了,以後如果你還是很想要再買一次(也許前面是誤會),你不能買了。

而Apple為台灣首創這一個條例,不曉得全球其他國家的使用者知道以後,會怎麼反應。

接下來是Google,其實他們的態度一開始就是如此,雖然說延長了兩週才回覆,但給台北市政府的回應是,Google除了15分鐘的無償退費,還有跟開發者申訴、及Google申訴兩種退費管道。

Google也不認為台北市政府拿郵購買賣適用的條例去解釋網路下載軟體也適用,為了保護創作者的權益,他們不願意配合台北市無理的要求。

這件事不是一開始就很清楚,根本用不著Google的律師解釋,台灣的網友就已跟台北市政府法規會的葉狀師講了,但他們不聽,一副老大心態,自以為要強化消費者權益,卻用野蠻又自大的作法,惹來很多人都不認同。

聽起來立意良善,但為什麼很多人不認同呢?

有點常識的人都可以理解,網路下載的App很多都賣0.99美金,最多也是幾塊美金,如果真的要按北市府的要求,提供讓人家試用七天還可以退費,有些小遊戲或軟體被下載的人玩的差不多以後,在七天內退費,那來保障開發者的權益呢?

而且如果真的是要搞到七天內一定可以無償退? 那起碼也要搞個立個適用的法律,不是拿郵購買賣去解釋App也適用,而要求改善也不是問題,但一開始要玩這麼大,塑化劑才罰廠商30萬,Google不是因為發生問題就重罰100萬,還放話說不改善再罰。為了台北市的自大,搞到全台灣的使用者都沒有付費程式項目可以下載。

Google回應是不同意,他也把理由說的很清楚,因為這也不單是Google的態度,也影響了台灣的開發者,而原先放話說要限期改善不然再罰的北市,這次反而放軟,又說要給人家兩週時間協調。

老實說,人家的態度很明切,即便再給幾週,Google應該還是會維持這作法。不是我不挺台灣的使用者有更好的權益,問題是合不合理,而且全世界其他國家都無此問題,為什麼台北要強出頭呢?

還好也不是台北市政亂搞就一定能得逞,Google還有向上級機關提出訴願的手段,而oogle為Android Market違法爭議提出訴願,只要上級機關也不這麼惡搞,假如訴願也被駁回,Google還可以走向法院提訴訟。

但罰錢其實事小,問題是這起碼影響了幾個月、甚至有可能幾年的時間,讓台灣Android Market軟體沒有辦法正常付費下載。

問題在Google嗎?

其實一切的問題都在台北市政府及法規會,不要搞這麼大,而Apple同意了,卻Google不同意,反而變的更難有台階下。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說還要找Google聊兩週,但你自己的問題不解,還要人家恢復付費軟體下載,又要罰人家,問題怎麼解決。

看了實在是令人嘆氣啊! 不單只是消費者,而是連創作者也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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