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資訊分享] 博優向任天堂求償一審結果敗訴

任天堂踢開原來的經銷商博優以後,博優憤而向任天堂提告,這事情之前我也討論過,今年初博優提告的第一時間,我心裏就覺得博優根本沒有勝算的機會,原因是過去都是依賴跟任天堂的口頭承諾,而不是實際有簽約獨佔。

今天都快接近年底,繼昨天Google行政訴訟的新聞,沒想到,巴哈姆特又有一則博優爭取恢復任天堂獨家總經銷權與賠償金的民事訴訟 一審宣判敗訴

法官判博優敗訴,我一點都不意外。


如果不瞭解博優(原來任天堂遊戲機及遊戲經銷商)跟任天堂的過去,可以參考以下我寫過的文章連結。
這整件事,簡單說,過去任天堂不重視台灣市場,而博優運氣好得到任天堂高層的信任,所以20幾年來,博優便依此得到任天堂的主機及遊戲獨家代理權,雖然博優也幫忙賣了不少東西,但博優並不像是個遊戲廠商,而是個貿易商。

博優對任天堂當然有貢獻,但任天堂也讓博優賺了不少錢,所以博優在那邊宣稱自己做了不少事,任天堂也沒有虧待過他們。

但博優不長進,沒有讓公司的能力升級,一直都只滿足賣東西及提供產品維修,20幾年來一成不變,當任天堂開始重視台灣市場時,反而變成最大的絆腳石。

據說,當初任天堂也沒有那麼絕情,他們只是要博優放棄總經銷,以後主機及遊戲的代理權,要跟其他經銷商分享,是博優錯判情勢,才會導致談判破裂。

任天堂敢處理掉博優有恃無恐的原因,應該是在於,從來就沒有跟博優簽實際獨佔經銷商的合約,沒有合約幾乎是沒有勝算。

盡管博優列了一大堆枝末細節的東西....那也是徒勞無功。

所以法官判決,也是認為博優提不出證據證明,跟任天堂有獨佔經銷權的約定,而口頭承諾這東西,任天堂當初答應給,也不代表一輩子都要生效。

初審博優是輸了,但我也不認為接下來他們再戰會有什麼機會勝訴。

這事件的教訓就是,只要是商業往來,簽好合約才是保障,什麼高層的承諾都不代表長久的保證書。

沒有留言: